厦门大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集成电路”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06-07-07   浏览次数:428

    福建省集成电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隶属于厦门大学, 是于2002年由福建省科技厅批准成立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由福建省政府、厦门市政府和厦门大学联合投入建设,  已成为福建省集成电路产业化基地的高层次人才培养依托单位。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  该中心2006年将招收攻读集成电路工程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60名。
    本工程硕士点的研究生培养将主要依托厦门大学“电路与系统”和“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两个二级学科博士点。优秀的工程硕士毕业生将被推荐攻读博士学位,获得工程硕士学位的毕业生将被推荐到各企事业单位(特别是IC工程中心或IC相关企业)工作。工程硕士的培养主要采取全脱产和在职培养两种方式,  其中:    
A.全脱产的学制:2-3年
    第一学年:在厦门大学学习“电路与系统”或“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硕士点相关的学位课程和专业课程,完成工程硕士所必须的学分。
    第二、三学年:在福建省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化(厦门)基地,完成IC工程实践课程和学位论文。
B.在职培养的学制:3-5年
    第一、二学年:在厦门大学或学员所在地办学点在职学习本硕士点开设的学位课程和专业课程,完成工程硕士所必须的学分,主要利用晚上或双休日上课。
    第三、四、五学年:结合在职学员的工作课题,  由本硕士点导师指导学员在相应的单位或企业完成IC工程实践课程和学位论文。
获得的证书:
1.厦门大学工程硕士研究生班证书(修满必需的学分)
2.IC工程师培训证书(参加IC工程实践课程合格)
3.工程硕士学位证书(参加GCT考试并被录取、修满学分、论文答辩通过)
专业方向:
1、嵌入式系统应用;2、集成电路设计;3、集成电路工艺;4、IC工程管理。


一、报名条件
1、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2、获得学士学位后具有3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或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经历虽未达到3年,但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且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
3、工作业绩突出。
报考集成电路工程、软件工程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二、报名程序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报名者先通过互联网登录报名点网站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名点缴纳报名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必须同时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二者缺一不可),方才完成报名程序。
     厦门大学报名点网上报名时间:2006年7月10日-23日
     厦门大学报名点网上报名网址为:kszx.xmu.edu.cn
厦门大学报名点现场确认时间:2006年7月27日-30日
     拟在其他报名点报考厦门大学的考生请于7月10日左右登录“学位中心”网址(www.cdgdc.edu.cn/zz06.html)查询其他报名点的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时间。
注:报名地点即为全国联考考试地点。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报考者本人填写《2006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可在我校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网站zsnet.xmu.edu.cn下载或登录“学位中心”主页www.cdgdc.edu.cn/scb.zip下载),贴本人近期二吋免冠照片1张,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并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考生在复试时将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工龄证明等一并交报考专业所在院系进行资格审查。
考生在报考前应认真阅读拟报考专业的报考条件,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科目、参考书目及考试时间
    工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raduate Candidate  Test,简称GCT)。“GCT”命题依据《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2005年版)》(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考试时间:2006年10月22日。
    第二阶段,考生持本人的GCT成绩单,到我校申请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考试时间初步确定在12月16日(视GCT成绩公布时间而定,请于12月份关注网上通知)。专业课考试科目:电子线路。参考书目:《电子线路》(线性部分)(第四版),谢嘉奎主编,高等出版社,1999年。


五、录取工作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总成绩由我校自行划定录取分数线。


六、上课地点及形式
上课地点:厦门大学海韵校区
上课形式:利用双休日或晚上或根据企业的需要制定


七、收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收费标准:每人每年1万元,全程3万元。收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正式批复为准。


八、所在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0592-2580041,13003930917
通讯地址:厦门大学海韵校区行政3号楼415   邮编:361005


九、报名考试联系方式
报名考试负责部门:厦门大学考试中心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592-2184118
网址:kszx.xmu.edu.cn
报名费:80元,共1门,80元/门。
(注:第二阶段考试费用按物价部门批复另行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