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工程系岗位需求表
设岗学科 | 拟聘职务 | 人数 | 研究方向 |
物理电子学 | 教授 | 1 | 集成光子技术、非线性光学、 激光技术与应用 |
副教授 | 1 | 激光技术与应用、集成光子技术、微纳激光加工 | |
助理教授 | 1 | 激光应用 | |
电磁场与微波 | 副教授 | 1 | 微波与天线技术、高速信号处理 |
助理教授 | 1 | 电路分析、嵌入式系统 |
一、任职基本条件
1.教授基本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或本学科最高学位,担任副教授岗位工作5年以上,近两年年度考核没有不合格的记录。新聘教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2)除学校认定的个别学科外,须具有一年以上(可累计)相关学科领域国(境)外学习工作经历或国内政府、企事业单位、农村及艰苦边远地区等的挂职经历;
(3)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教学任务、教学科研业绩、教学科研业绩等效选项和社会服务等要求见《厦门大学专任教师岗位绩效考核评价指标》教授一档(职务聘任);
(4)能熟练地运用1门外国语进行学术研究和交流;
(5)项目符合以下1 项:(1)主持国家级项目;(2)主持单项到校经费≥100 万元的课题。成果:在JCR 二区以上期刊至少发表5 篇学术论文,其中在JCR 一区期刊至少发表学术论文1 篇,并且至少以通讯作者署名发表3 篇学术论文。
(6)教授一般实行长聘制。对项目要求等根据成果情况具体面议。
2.副教授基本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或本学科最高学位,其中具有博士学位者在获得博士学位后担任助理教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从事博士后2年以上且已出站,其他人员担任助理教授岗位工作6年以上,近两年年度考核没有不合格的记录。新聘教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2)新聘教师原则上按准聘制
(3)主持国家级项目或个人经费>40万元,成果:在JCR 二区及以上期刊至少发表3 篇学术论,或等效成果;成果特别突出的对项目不作要求。
3.助理教授基本条件
除工作年限不作要求外,成果等要求等同副教授,实行准聘制,对于应届博士或博士后人员,项目不作要求。
二、应聘流程
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学术成果简述”等材料发送至学院招聘邮箱cesthr@xmu.edu.cn,邮件标题统一为“应聘职位+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学院对应聘者简历材料进行筛选、评估,并通知意向人选来校面试。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人事秘书 陈老师
联系电话:+86-592-2181330
电子邮箱:cesthr@xmu.edu.cn
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曾厝垵西路1号厦门大学海韵园行政C416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办公室(邮编36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