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实验中心:
为了做好五一节节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现将有关节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各教学实验中心应对本单位师生员工加强防火、防盗、防诈骗、防破坏、防事故为主要内容的安全保卫意识、防范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的教育,严防消防安全事故发生。
二、在前一阶段教务处安全大检查的基础上,加强对本单位暴露出来的隐患进行整改工作。各单位应重点进行一次以防火、防盗为重点的安全检查,做到深入细致,不留死角,有检查记录,及时整改隐患漏洞。
三、加强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及各种危险气体的管理。五一节仍需进行实验的,应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避免在过度疲劳状态下进行实验。
四、加强贵重仪器设备的管理。做到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以保证安全。仪器设备在使用时应有专人管护,特别是对于烘箱、干燥箱等易热设备的使用。
五、离开实验室及办公室时,检查水、电、门窗是否关好。
六、不要在实验室及办公室存放现金。
七、做好实验室值班管理工作。值班员要提高警惕,坚守岗位,严格查证、登记制度,不准脱岗,加强巡视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单位领导和保卫处报告。对可疑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学校保卫处报告,请求协助检查。
八、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请按照各单位制定的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处理,并且及时上报学校。
保卫处报警电话:
2188110
2185893
2186246
厦门大学教务处
2009年4月27日